糖尿病是一种长期慢性病,如治疗不当血糖控制不良时,可产生并发症。糖尿病并发症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种。
1.急性并发症
高血糖症:由于忽略治疗、停用降糖药物或使用不足时导致此病。症状为极度口渴、恶心呕吐、虚弱无力、心律快、呼吸缓慢而深、昏迷、出现酸中毒现象。 治疗应注意保温、补液,防止血管系统衰竭,缓解酸中毒。
低血糖症:由于饥饿,使用降糖药物过量,会骤发晕眩、手足发抖、出冷汗、抽搐、昏迷。处理宜适当补液、进食、保温等。预防方面,由于各种口服降糖药用法、用量各不相同,患者要谨遵医嘱。注射胰岛素量宜正确,并在注射后30~40分钟方进食。
2.慢性并发症
心脏血管病变:糖尿病是并发心脏病、高血压及中风的危险因素。由于代谢引起动脉硬化而致,发病率比常人高2~3倍。处理方法:需降血糖、降血脂、控制血压,并要防止心肌梗塞发生
肾脏病变:引起肾丝球及皮肤病变。发生水肿、高血压等症状。如果肾功能衰竭引起尿毒症,宜作肾脏透析或腹膜透析或选择肾移植手术治疗。
视力障碍:糖尿病常并发视细膜病变、白内障、青光眼。除局部处理外,积极治疗原发病。
自律神经系统病变:四肢麻木,感觉迟钝,以至外伤机会增加。
感染:糖尿病人抵抗力弱,免疫机能不足,易受细菌感染。严重者引起败血症,宜加强抗感染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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